近日,刚刚毕业来北京工作的杜小姐就领教了一回房屋中介的“厉害”,中介签协议时候的口头承诺到退房时来了个拒不承认。让她徒呼无奈,杜小姐希望借助本报提醒大家,在租房过程中不要轻信任何口头承诺,任何条件都以白纸黑字为凭证。
前不久,杜小姐准备租住一间民房,经过四处看房,今年7月12日跟一家名叫“中旺世纪”的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协议,一间每月1000元,杜小姐打算租3个月。“签协议的时候我发现他给我的租房合同是一年的,我说我不是只租三个月吗,中介说,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们,随时可以退房,而且押金也能退。”杜小姐一听这话,踏踏实实地跟中介签了协议,以“押一付三”的方式交了4000元房费,另外在中介的要求下,杜小姐还交纳了900元的好处费,以“犒劳”中介找房的辛苦。